编者按:3月27日,博鳌亚洲论坛2026年年会之第十一届宗教分论坛——“宗教和合与文明互鉴”如约而至。来自佛教、道教、伊斯兰教的境内外11位宗教代表与学者专家,围绕主题“众镜相照·和合共荣——以宗教本土化智慧践行全球治理倡议”研讨交流,凝聚共识,献言献策。北京大学哲学系(宗教学系)教授李四龙出席论坛,并发表《佛寺社会关系中国化过程中的伦理秩序》主题演讲。凤凰网佛教文化编发李四龙演讲全文如下:
中国佛教是外来宗教中国化的典范。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,无论汉传佛教还是藏传佛教,都在历史上经历了中国化的转化,特别是在经典体系、教理思想、修行体系和组织制度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。其中,寺院组织的中国化,以儒家式亲情化解潜在的政教关系张力,促成僧俗关系与儒家伦理的和谐共生。
中国社会把僧俗关系简化为世俗社会的师生关系,并将其界定在君臣关系与父子关系之间,而在僧团内部,师徒关系经常被比作父子关系。
佛寺在中国通常被称为“寺院”,对应的梵文是samghārāma,音译为“僧伽罗摩”“僧伽蓝”,汉语通常简称“伽蓝”,意译为“众园”“僧园”。这个梵文里指“众僧居住之地”的伽蓝,在中国佛教里被统称为“寺”。这并不是语言的直译,更不是误译,而是佛教入华之初中国社会对外来宗教的关系定位。
“寺”在汉代是指中央高级官员行政部门的官署。依《高僧传》卷一的说法,东汉明帝时的外事部门鸿胪寺在洛阳城西建立白马寺,安置两位印度来的高僧。《说文解字》说,“寺,廷也,有法度者也。”采用这个极具官方色彩的名称命名僧人的居所,首先表明了中国社会对佛教的尊重,其次也显露了一种将此类机构纳入国家体制的潜意识。古代中国很早就有“大一统”思想,《诗经·小雅》有著名的诗句,“溥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...